2013年10月20日星期日

阿波罗网: 负心汉受女友资助上大学后觅新欢 12年后被索赔10万元

阿波罗网
 
Microsoft Excel 2010 Training Course

Beginner / Intermediate self-paced online course of Microsoft's spreadsheet application. Enroll for just $99.
From our sponsors
负心汉受女友资助上大学后觅新欢 12年后被索赔10万元
Oct 20th 2013, 16:11

12年前两人本是情侣,为何12年后,湖南女子黄某诉诸公堂,向男子彭某索要10万元补偿?原来,在武汉上大学期间,黄某一直对彭某进行资助,不料,彭某在校期间因另结新欢提出分手,并提出将对黄某进行补偿。彭某分手都12年了却一直食言,因此,黄某将其告上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索债10万元。

记者昨日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获悉,法院缺席判决彭某还12年前"感情债",现公告两个月已于近日期满,判决正式生效。

今年38岁的黄某,是湖南一家医院的妇产科医生,据她介绍,她与比她大一岁的彭某是高中同学,1998年7月,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当时,黄某已经参加工作到湖南一家医院当了医生,而彭某一直在读书,他家里经济也比较困难,因此,黄某一直用自己的工资寄给彭某作生活费,还资助彭某的家庭。

"没想到在读书期间他就变了心,另结新欢了"。黄某很伤心,2001年8月,他们相恋整整3年后,彭某终于提出了分手。分手时,彭某承诺:"我会向你偿还之前的借债。"2001年10月29日,彭某向黄某写了张10万元的借条,借条内容为:彭某于1998年7月到2001年8月期间,借用黄某人民币10万元,分5次还清,于2010年底还清。

到2010年11月,在黄某的多次催要下,彭某还了5000元后,就再也不还了。

黄某在法院的诉求是:彭某偿还剩余的借款95000元,另外索要这几年讨债的路费、电话费10000元。

此案在开庭时,彭某并没有到庭,黄某为了证明自己确实资助了彭某,还从湖南带来了同事作证。同事在庭上作证说,彭某当时在武汉读大学,因彭某经济困难,黄某办公室经常接到彭某打来的电话,黄某接完电话就去给彭某寄钱,同事经常陪同黄某前往邮局向彭某寄钱,每次寄600元-800元。

黄某承认,虽没有实际借出10万元,但借钱给彭某是事实,这10万元还包括彭某对其感情的补偿。

东新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彭某在写完借条后,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消,应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借条即使有情感补偿的成分,内容也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可以确定该借条上显示的金钱之债,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法院予以确认。

因为彭某未到庭应诉,法院视其放弃相关权利,法院最后缺席判决,彭某应归还所欠黄某的95000元。

阿波罗新闻网 www.aboluowang.com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