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开始,浙江温州永嘉江北街道新桥村村民就开始以各种途径向政府部门反映,村里的569套安置房多数被村干部和房开公司占有。其中村主任余干寿家就占有安置房13套。目前,余干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被提起公诉,他被指购拓虚假投资获利3000多万元。
钱江晚报报导,新桥村位于永嘉县江北街道,因为城镇建设需要,2007年下半年,永嘉县人民政府决定将26.5亩三产返回土地指标分配给新桥村,用于建设新桥第三期安置房。这些本是给村民带来福利的安置房,部分村民却反映至今没有拿过。
对于占有13套安置房的说法,余干寿曾表示「满腹委屈」,他说,那些房子是因为便于出售暂时挂在他的名下,他后来只以成本价60万购得一套安置房。
他还解释,因当时房地产市场低迷,很多房地产开发公司都不愿意出钱,最后有两家房开公司愿意垫资启动安置房项目建设。但是,检察院却完全推翻余干寿的说法。
据报导,这两家房开公司分别为昌泰房地产和和田房地产,其董事长分别与余干寿经过多次「磋商」。「磋商」的结果是,取得代建权后,房开公司以成本价享有20%的安置房,但是所得利润要和余干寿对半分。
为掩人耳目,余干寿授意由其朋友陈伟荣替他出面。2008年,余干寿以陈伟荣的名义与两家公司先后签订虚假的合伙经营协议,并将协议落款时间提前到安置房项目开始时的2007年。之后,又透过虚假出资操作,形成已出资合作的假象。
在并未实际出资及任何合作经营行为的情况下,余干寿拿到了投资「分红」1475万元和1044万5677元,他还透过各种名目和手段敛财,短短几年内收获3000多万暴利。
报导称,2009年至2010年,余干寿大肆置办私人产业,花了1000多万在温州市区置两套房产,且除为自己买保时捷和凌志轿车,还买了奔驰和宝马分赠给三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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