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

阿波罗网: 金钟:胡习对薄的野心高度警惕 审薄回避了3个重要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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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胡习对薄的野心高度警惕 审薄回避了3个重要情节
Oct 14th 2013, 15:45

陈希同的贪污是外事礼物五十五万元,陈良宇的受贿是二百三十九万元,薄熙来的贪贿已是二千五百万元。越反越贪,成几何级数增长。情妇二奶也随之成倍增长,不在话下。江泽民、胡锦涛这两朝天子,炫耀他们权势的标杆,是提升了多少个上将,维稳经费增加了多少。陈希同不仅要求平反他"文革后最大的冤案",更无独立王国的野心;陈良宇上海政绩不俗,瞧不起胡温一辈是事实,但他认输,不上诉,配合审判。中共权威,一代不如一代。

回避谷开来杀人案的共犯嫌疑

薄熙来和这两位相比,已是另一种典型。他在济南审判中透露了一点权力斗争的蛛丝马迹。他说,他无意于总理,中央已选定李克强同志,他更不是中国的普京。但是他没有提到周永康,没有提到进政治局常委。处理王立军事件的上级"六点指示",也在微博上被删掉。这是中共高层操控这场审判的证明。无论周永康是不是"下一个"?纽约时报去年报导在中共常委中胡温与习李达成共识免除薄职务,唯有周永康反对,是可信的。胡习两代领导班子对薄熙来的野心怀有高度警惕,我们不知道中纪委掌握的"黑材料",但从济南出手的重判,对此可以感觉得到。

整个薄案,从一年前审谷开来、王立军,到今天判决薄熙来,其布局与谋略已有迹可寻。那就是和影响全国的"唱红打黑"重庆模式相切割,因为重庆模式已有多位中央领导抬轿,深具传统特色。然后有选择的集中兵力攻薄的三个案项——康城别墅受贿、五百万家用和对王立军叛逃的干系。这所谓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宗罪"中,最重要的是利用职权罪,因为涉及全案的两个焦点:谷开来毒杀英国人海伍德与王立军"叛逃"美领馆。

八月庭审与超过五万字的判决书,明显的回避了一些重要情节:

一、在谷开来杀人事件中,薄熙来的共犯嫌疑。审判设定的调查起始时间是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王立军前晚向薄报告谷涉杀人后,薄询问妻子,谷说是王立军陷害,一夜功夫就决定和王立军翻脸,即召来吴文康、郭维国作见证,辱骂王立军诬陷谷开来,并拳打王立军、摔茶杯。然后薄施展包庇谷开来的权力操作——但是,须知,谷开来谋杀海伍德是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十五日发现死亡,到上述1.29,已经两个半月!作为薄家密友的一个英国人,死于非命,这样严重的事件,公安已在侦办,难道薄完全不知情?王立军也拖延至此才向薄报告。这两个半月在薄谷王三角中,有些什么互动?审判没有交代,一月二十九日显然只是一次摊牌。其后的对王撤职,对外发布消息等,已经是次要的"危机处理"程序。法庭有避重就轻之嫌。

比尼斯房产更大的海外可疑资产

二、薄熙来解释王立军叛逃美领馆的"真正原因",是因为王和其妻的私情,已如胶似漆,感情纠结,不能自拔而逃跑,且有证据。判决书对此不着一字,而采纳王立军安全不保之说。对王立军进入美领馆的定性"叛逃",在去年九月审判王立军时,作为涉及国家机密,完全没有公开。薄熙来的新指控,无异于推翻了官方的叛逃政治定性。这是一个重大的案情动向,法庭不应视若罔闻。

三、尼斯房产是全案另一个首发焦点。在二十三日的庭审记录中,薄熙来的辩护律师有一段重要指证,法庭没有回应:"王立军的证言给人一种感觉就是开来是因为尼斯房子、尼尔威胁,所以才产生了11.15案件(谋杀尼尔),实际上不是。尼尔发给薄瓜瓜的邮件,他要的是一千四百万英镑,是一个项目的中介费,与尼斯的房产无关。"这里暗示了薄家、谷开来、薄瓜瓜在海外有着巨大利益的商业活动。一个项目的中介费就是一亿七千万港元!难怪不少爆料指薄家的不法财产有数十亿美元。众所周知,审判谷开来单挑杀人案,经济犯罪竟然一字不提。薄案就这样一房而起、一房而终。铁道部长刘志军案审也有同样处理,其四十余套房子,完全没有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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